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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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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荒野之美】

荒野,是与人类文明交错的地方,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带不走它,流转的年华也不能够。

坡谷湿地中,跃动着一颗丰硕饱满的心灵。西藏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中,我眺望着远处高耸的雪山,身处雾气蒙蒙的草甸中,我可以想象安妮宝贝笔下月白衣衫的女子。张家界天门山上,乘着索道,总有一跃而下、与之拥抱贴近的冲动。荒野,代表象征着博大空灵,沉静安然,这是它亘古不变的既内敛又外放的气质,只是我们缺少它,便渴求它。

有幸去过张家界天门山,那里有林海雄阔的呼吸,却渐渐要被渗进嘈杂的人声。我离开时时被人群占据的观景台,穿过幽深的角道,在崖边驻足,企图把握这一场心灵的对话。

林浪起起伏伏,模糊了我的视线,这时,一点一点的人声擦着我的脸颊徐徐流过,伴着一种深刻而又不浓艳的意蕴,却又想着揉进我的心路,像交响乐团的咏叹调,既含蓄又直击心灵。

那个声音可以想象横空着的孤雁的影子,一条跳动着的,带着四溅水珠的溪流,仿佛能够看到它,隔着一层意境皎然、画质却粗糙的山水田园画作。因为这雁影般的声音本身就是一半真实,一半空幻,一半揉进我的身体与心灵,一半又落入到这荒野中。

我听入了迷,却又急急转身寻找它,有一位老人立在崖边歌咏着诗篇,着一袭长衫,背对着我,轻轻含着下巴,有时会微微点头。老人的身姿挺拔,声线海厚,总是从一个高音急急地落下。在我眼中,老人就是荒野的一部分,他的青布长衫,他干瘪挺拔的站姿,他纯正的乐音。在这一瞬间,他是和荒野融在一起的。而我,只是远远地看着的一个孩子,经受着长久的安然与这短短一刻的慰藉,于是,抚平我处在人世的苦痛与不安。

我想,这份空灵这份博大,是可以填补我们心灵的焦虑与欲望的。现在的人们,迷醉于灯红酒绿,自以为是的他们开发着荒野,却很少走进荒野,去感受它的美,感受它的跃动,那是贴近一颗纯正自然的心灵所带来的变化。

离开张家界天门山的时候,有一块巨大的纪念石碑,上面有这样的话:“曾经此地难为景,除却荒野不动情。”想必是智者所言吧。

【篇二:荒野之美】

说起我的生活,两点一线,在学校与家之间回旋。我向来厌恶墨守成规,喜欢不拘一格地放荡不羁,不求无忧无虑,但求自由自在。但太多太多的束缚使我不得不屈服,无法脱身。

《荒野求生》是世界最著名的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彻骨的北大西洋,登上令人望而生畏的珠穆朗玛峰,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在夏威夷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身处绝境却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是他的座右铭。书中的主人公在坠落的飞机中绝处逢生,随即,对他生命虎视眈眈的危险缓缓逼近,熊、白狼、野象、冰封万年的积雪……我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我与他处在相同的位置,是能够像他一样镇静,化险为夷;还是被恐惧侵占内心,被茫然蒙蔽双眼,手足无措地坐以待毙?我苦笑,是后者吧。学习是我唯一的长处,可此时此刻,回想起那些排名、头衔、称赞或奉承,便觉如揶揄一般,可笑而讽刺。躲不开的枷锁,如重重迷雾萦绕在心;虚无的幻境,如山花烂漫遮盖了彼时的稚嫩。想返璞归真,却发现已踏出万丈;想回首追寻,却如海市蜃楼,模糊没有方向。

误入迷途的羔羊,那里才是归路?夜空一轮新月,能否照亮被黑暗侵蚀的心?没有尽头的漫漫长夜,待何时破晓天明?只愿它如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行。

【篇三:荒野之美】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篇四:荒野之美】

他,曾乘坐水上摩托环绕不列颠群岛;他,曾搭乘小船横越冰冷的北大西洋;他,曾登上冰封万年的珠穆朗玛峰;他,也曾从沙漠的流沙中死里逃生……他就是专门为超越危险和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贝尔?格里尔斯。他是英国前特种兵、登山家、演讲家、畅销书作家。

在荒野求生这本书中,贝克为了逃避媒体的围追堵截,登上了一艘游轮,驶向加勒比海度假。突然,所有船员都消失了。紧接着,游轮神秘爆炸,贝克和乘客都陷入了绝境。为了在鲨鱼出没的海域活下去,贝克要用帆布修补开裂的救生艇,用t恤衫从海水中提取淡水,观察海鸥,寻找陆地……没想到,即将获救之际,贝克才知道他已经陷入了一个可怕的复仇陷阱……

贝克在多次面临危险的时候,都能化险为夷。使我十分佩服。其实荒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颗已经绝望的心,它会把你带到死亡的边缘。其实,有些人不是因为食物短缺而死,更不是被猛兽所害,而是缺乏自信,最终丧失了本性,只好自生自灭,所以不要畏惧自然,要和它抗争到底,不要轻易屈服,在天灾面前不要叹气,要敢大声地说出自己的心声,敢和命运做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在学习中亦是如此,我们经常在困难面前低头,遇到不会的题目,不冷静,急躁经常半途而废,我们要有贝尔如此对待危险时的沉着、冷静、坚强的意志、多思考、相信只要付出努力,难题终将被功破、希望终将成为现实。

贝尔说过:“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我们在学习这条的漫长的道路中,也要心怀希望,朝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篇五:荒野之美】

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篇六:荒野之美】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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