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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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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为增强学生法制意识,3月22日下午,向阳法院第20个公众开放日,迎来了立新教育集团明德校区四年一班全体学生走进法院进行社会实践,感受法治氛围,增强法治信仰。

我们一进门,都被眼前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几个大字所吸引,讲解员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了这句话的意义,让同学们从小感受阳光、透明的法治氛围。

在讲解员的讲解下,同学们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和刑事、民事、少年审判法庭,了解了法院的立案流程和审判流程。在刑事审判法庭前,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肃穆,并开展模拟庭审,体验了法官、书记员、辩护人、公诉人等职业。我们了解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被告人等角色,以及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我们在每个角色的位置都坐了坐,体验了一把。当我坐在审判长的位置上时,法槌一敲,我感受到了审判长的威严;坐在书记员的位置时,我觉得做人要严谨,一丝不苟;坐在被告的位置,则感觉无地自容……

今天的参观,让我大开眼界,学习到很多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我们也坚定了决心,立志要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篇二: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今天对于我们小记者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老师组织我们去太仓市法院参观学习。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进入法院的大门,让我特别的兴奋。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今天我就以小记者的身份来到了太仓市人民法院,在那里学习审批全过程及学习法律知识。

在去法院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法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就到了——-一幢庄重的大楼,中心镶嵌一颗大大的国徽,特别耀眼。楼下是我们一群20多个小记者都已经到了,大家身上都挂着小记者证,头上戴着红色的小记者帽,手里拿着小记者采访本,在法官阿姨的引导和介绍下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走进了太仓人民法院。

法官阿姨走过来带着我们到了圆桌法庭,通过介绍让我们知道了圆桌法庭是专门为未成年人准备的法庭,因为在圆桌法庭,人们是围在一起的,所以人们会有一种亲切感,不会像在正式的法庭上那么害怕,这样容易让人说出实话。法官阿姨又带我们去了民事法庭问我们:“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有一个小记者把手举了起来,法官阿姨就请他来回答,他说:“是不是两年之后在监狱里面坐一年牢。”法官阿姨说:“对,你说到点子上了,但是正确的应该是先让他到某个地点,然后看他有没有继续犯罪,继续犯罪就继续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如果没有再犯罪了就不用再继续坐牢了。”后来法官阿姨又跟我们讲了两个关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小故事,讲得非常生动又很实际,心中不由对法律产生敬畏之心。心中默默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看到有违法犯罪的坏人一定要用法律的武器来惩治他们。

通过这次参观学习,让我了解到了法律的一些基础知识,感觉其实犯罪离我们很近,稍不留心就有可能成为罪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法的好公民。

【篇三: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周五下午,太仓日报组织了一次活动——小记者参观法院。我和其他的小记者的心情此时此刻都激动万分,恨不得马上进去瞧一瞧呢。

等了好一会儿,终于可以进去了,在叔叔阿姨的领导下,我们,没有争先恐后,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通过法官姐姐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报案人应该拿着材料先去大厅里报案。然后请律师,打官司……接着,我们来到了未成年人犯法打官司的地方,刚进去,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圆环桌。我们坐下后,法官姐姐告诉我们,这叫“圆桌法庭”。我看了看在我面前的牌子,上面写着“公诉人”,再看看别人的,哈哈,我边上坐着一个小“被告人”,见他那后悔莫及的模样,应该是后悔自己坐在那里了吧,现在受到万众瞩目,不知道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再看看坐在我对面的两个“法官”,他们神气活现的,眼神中洋溢着骄傲和快乐,看来他们俩选对位子了……

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正规的大法庭,法官姐姐为我们讲了几个真实的案例,希望我们不要重蹈覆辙。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不能贪小便宜,在必要时刻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希望我们大家都不要以“被告者”的身份出现在法院哦。

【篇四: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今天我们小记者去太仓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在法院接待我们的是一位书记员阿姨,她一边走,一边给我们讲解青少年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还有许多哥哥姐姐跟着我们一起学习。

首先,我们去了圆桌法庭,阿姨让我们找位置坐,我情不自禁地坐到法官的位子上。阿姨说:“这种法庭是专门为未成年人准备的,有助于未成年人改正不良行为。”我坐在法官的位置上,感觉很爽,很满足。

然后,我们到了正式法庭。阿姨给我们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讲小甲和小乙为了争夺烧烤的地方大打出手,小乙输了,仓皇而逃。过了一天,他们集了一帮兄弟,拿着武器打架。被警察抓住了,他们坐牢一年,缓刑两年。听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问题不要一言不合就用武力解决,而要用智慧来沟通协调。

另一个故事是说小A被小B骗了两次钱,又被他拉去骗别人的钱,最终坐牢。这个案例告诉我,不要轻易上当,不要干坏事,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最后,我们在法庭前拍了一张大合照。这次来法院,让我受益匪浅啊!

【篇五: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听到“法院”这个词,每个同学的想法都不一样。有人认为,去法院并不是什么好事;有人认为,去法院一定是和别人发生了很大的纠纷;还有人认为,牵涉到打人、偷东西……才需要去法院接受审判。

今天,太仓日报就为小记者们举办了一个关于法院的活动——走进法院。我们来到了太仓市人民法院。在这里,我们将进一步加深对法院的了解。

刚到法院,一幢挂着中国国徽的大楼竖立在我们面前,一块大石头上刻着金光闪闪的七个大字“太仓市人民法院”。我们走进法院,里面是一个大厅。接着,我们跟着工作人员来到立案处,13号窗口用于整理材料,4、5、6号窗口进行立案。我们又来到了圆桌法庭,“这里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庭。这个法庭里,审判长、书记员、原告、律师、被告和家属都围着一个圆桌坐,这样让被告感到亲切,也不会有太大的压力。当然,我们也希望他能改过自新”

法官姐姐这样说。再上两楼,就到了一个用于民事案件的法庭,这里很像我们在电视机里看到的法庭。在这里,我们听法官姐姐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小甲和小乙都想到同一个地方烧烤,他们为争夺地方而打架斗殴,最终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两年是什么意思呢?法官姐姐告诉我们:“就是把犯罪的人放到社区里去指导他改邪归正,如果两年内没有犯罪,就不用去坐牢了,如果继续犯罪就得去坐牢。”第二个故事是这样的:A被B叫去玩,B告诉A他自己没有钱,叫A以自己的名义去借钱。当时B就给了A500元作为报酬。A很高兴,用自己的名义借了钱给B,以为B会还钱,可是B根本就没有还钱,A只好自己还别人的钱。第二次,B又用同样的手段欺骗了A。两次上当受骗之后,A非但不报警,还被B拉着一起去骗钱,后来被警方抓获。这两个故事引发了我的思考:小甲和小乙为了一件小事而打架,结果被判刑,这值得吗?为什么不能退一步海阔天空?A受骗后为什么不报警?为什么还要和B一起去行骗?还是源于他的贪心,其实骗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贪婪的心。

最后,大家以一张大合影结束了这次活动。这次活动既让我们学到了一些普法知识,又让我们懂得了一些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受益终生。

【篇六:参观法院的心得体会】

出门三天,回来后发现我的“家产”(一大堆零食)一干二净了。what?我的家产呢?谁把我的“家产”给弄没了?难道是她?想到这里,我迅速地查看,发现了我的家产的包装袋。又在姐姐的房间里进行了细密地查探。奇怪,怎么连一点渣子都没有?难道是她的“吃技”提高了,还是她经过前几次我的“侦查”后,经验丰富了?查来查去,即使一点蛛丝马迹也不放过,最终,她做得并不是天衣无缝,我终于在她的鞋底下发现了证据,一些零食的碎屑粘在鞋底上。手握证据,我一下子来了底气。

我又把姐姐喊了过来,开了我们家有史以来的第十次“家庭法院”。而这次的“被告”,自然就是我的姐姐了。前几次也都是这位偷我零食,表面上在家里看着威风凛凛的人。

我严肃地地问姐姐:“是不是你偷吃了我的零食?”

“没有,我都没往你屋里进过。”姐姐毫不犹豫地说。

“怎么可能呢?”我说,“在这个大家庭里,除了你我,其他的都是大人,除了你,那些大人们是不会打我零食的主意的。”

“那也可能是你自己吃完了,故意用这个来告我,然后才可以多吃一点。”姐姐毫不松口。

姐姐你也太认真了吧,撒个慌,连眼睛都不眨,而且还这么荒唐,我也是服了。

“肯定是你。不然,零食怎么会不见呢?”

“那或者是老鼠把它偷吃完了吧。”

“不可能,你是惯犯,不是你才怪?老鼠吃了,还有渣渣,你呢,吃了什么渣也没留下。肯定是你。”

“你拿出证据呀,想冤枉我,没门!”

“我找到证据了,你还是乖乖投降吧,这样,我还能饶你一命。”一听说有证据,姐姐有点心慌了,但是她仍然坚定地说:“没有,我没有吃你的零食。”

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开启了降龙十八掌,让你不说实话。我直接拿出证明,举着她的鞋,鞋底上沾着零食碎屑。

她只好只好投降了,我也得到了我的赔偿。

虽然这次我仍然胜利了,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赢得越快,我的危险就越多了,她,今后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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