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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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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捉蟋蟀】

国庆节,我回到了老家。回到老家最开心的事儿,就是和哥哥一起捉蟋蟀。

刚到老家,哥哥就对我说:“咱们玩捉蟋蟀吧。”于是我就跟着哥哥,先选择一个蟋蟀最多的地方。我们看到地上有一大捆的玉米秆,把玉米秆一揭,哇,下面是好多好多的蟋蟀啊。蟋蟀在地上蹦来蹦去的,大的、小的、黑的、灰的,多的数都数不清。我和哥哥兴奋极了。

我看到一只最大最大的黑色蟋蟀。它,长长的触须,粗粗的大腿,在这么多蟋蟀中,它最显眼了,难道它是蟋蟀之王吗?我下决心一定要把这只蟋蟀之王捉到瓶子里。我慢慢地向它靠拢,还没走到它跟前,它就刷的一下,蹦出老远。我又去抓它的时候,它蹦得更远了。我就不信我抓不住你了,我慢慢地向它走过去。但是它竟然在那里“嘀嘀、嘀嘀”叫起来,好像在嘲笑我:小样的,就你还想抓我呀,我可是蟋蟀之王啊。我生气了,我慢慢地向前走过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的举起两手,啪的一下,落下去。我感觉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在用力往上蹦,哈哈,终于抓住了。我慢慢地收拢双手,把它收到一只手里面。我捏着它,喜滋滋地看着它,它在我手里急得乱蹬乱跳。我笑眯眯地说:“小样的,跟我斗,管你什么蟋蟀之王,在我手里都是小菜一碟。”于是我把它装进了瓶子里面,它在瓶子里左蹦右蹦的,就是出不来,我笑眯眯地继续捉去了。哥哥也在蹿来蹿去地捉。

捉了快一上午了,两个瓶子都快装满了。于是我们决定数数谁今天上午捉的多?我们把蟋蟀倒在一个大盆子里面,它们蹦不出来的地方。我和哥哥正在数得有劲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只大公鸡带着一群母鸡突然来到了我们身边,这只公鸡好大好高啊,火红的冠子,金黄的羽毛,威风凛凛的。只听咚的一声,它竟然把我捉的那只蟋蟀之王一口给吃掉了。噢,我的蟋蟀之王呀。

正想把它赶走,谁知它竟然抬起头,扇扇翅膀,满不在乎地看了我一眼,咯咯叫了几下,应该是在唤其它母鸡一起来美餐的吧。妈呀,吓死我了,我和哥哥急忙转身就逃。一群鸡见没人理它们了,就左一下右一下,上一下,下一下,前一下,后一下的,吃的那叫一个痛快啊,一口一个。那可是我们一上午的功劳呀,不到两分钟,就被它们给吃光了,这也太能吃了吧。

捉蟋蟀真有趣,下次我们还要捉,你们也想捉吗?

【篇二:捉蟋蟀】

蟋蟀也叫蛐蛐,它是一种好斗的昆虫。成年的蟋蟀身长约30毫米,是黑褐色的。头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触角,比身子还长一些,他们有六只腿,前面一对又细又短,中间的稍微粗一点,长一些,后面那对足最长,并且长着许多小刺,公蛐蛐有两条又细又小的短尾巴,而目蛐蛐却有三条尾巴,中间那根最长,就像一个横写的“山”子。

秋天,是蛐蛐最活跃的季节。在郊外的草丛里,在旧墙的砖缝里,经常听到它们那似“弹琴”般的歌声,这声音可不是从嗓子里发出来的,而是它的翅膀振动发出来的,蛐蛐的内翅大多数已经消化了,这倒为我们捉蛐蛐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

斗蛐蛐是一种很有趣的游戏,两只蛐蛐一见面就生气,身子往后退一步,浑身抖动,像对方示威,然后迅速扑向对方。咬的不可开交,几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这是他们再斗勇,斗智斗体力的阶段。过一会,你就会看到一只坚持不住,败下阵来,夺路而逃,胜者则得意地叫起来,有时,胜者还想扩大战果,不加思索的追过去就会被对方踢去老远,反胜为败。

蟋蟀不及好斗,它们在建筑住宅上更有意思呢!

蟋蟀没有特别好的工具,也并不是挖掘技术专家,他们的工具非常软弱,秋末冬初,它用前足扒土,还用“钳子”搬掉大的土块,他用有力的后足踏地,将泥土退到后面,倾斜的铺开。如果感到疲劳了,就在未完工的家门口休息一会,不大一会,家的重要部位就完工了,洞就有两寸深了,够宽敞了,余下的每天做一点,渐渐的就全完工了。

蟋蟀只要一叫,就意味着秋天要到了,蟋蟀其实是一种挺有意思的昆虫呢。

【篇三:捉蟋蟀】

地上堆着几个罐子,罐子里是叽叽喳喳的蟋蟀。打开罐子,一只黑乎乎的东西,也就是蟋蟀在我面前叽叽喳喳地叫着。它的头似乎涂了一层油闪闪发光,它的胸部像一颗黑色的珍珠似的,两对前足帮助它在地上爬行,最后一只后足帮助它跳跃。它们群体叫的时候,哇,那感觉很吵闹呀。

比赛马上要开始啦,我和阿邦用竹签赶着一只蟋蟀到另外一只蟋蟀的旁边。两只蟋蟀分别用它们的大牙撕咬着对方,一旦被咬住,那只蟋蟀就会翻一个跟头,爬起来又继续扑向对方发起攻击。连续几个回合,渐渐的,其中一只蟋蟀开始撑开翅膀,发出叽叽的叫声,这是胜利者的呐喊。而失败的那只蟋蟀在四处逃窜,似乎它想找到一个出口;即使你再用竹签去逗它,它也不会再跟另外一只蟋蟀斗了。

决斗场里,勇猛的蟋蟀相互咬牙切齿地决斗,我真想抓一只野外的蟋蟀跟它们斗一斗啊。

【篇四:捉蟋蟀】

自最后一场公演后,切斯特买了许多贵重的礼品,准备送给村里的亲朋好友们。之后,他便火烧火燎的向故乡出发了。

他一路步行,两天后他疲惫的在深夜到达了家乡,这一切让切斯特倍感亲切,他尽情呼吸着从林子里散发出来的清新空气,瞬间一切疲劳都已烟消云散。他走在凄凉的小街上,慢慢的走到了自己的家,刚躺在床上变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清晨,大街熙熙攘攘的气氛将切斯特唤醒,切斯特打开窗户一看,大街上人来人往,与昨夜相差太大!村民得知切斯特已经回到了家,个个都暂停营业一天为切斯特接风洗尘,纷纷送上礼物,而切斯特也将自己“卑微”的礼物送给了大家。之后,从村民的口中得知:因为切斯特的成名,一些商业老板就在这搞了个旅游景区,每天来往的人数不胜数,所以现在大部分村民都已经搞起了农家乐,生意很是兴旺。

突然,切斯特的心里萌生了一个想法:要不我也搞个农家乐?不过,首先我得隐姓埋名,不然比人准以为我是靠着音乐家的名声来成名的。后来,他更名为格尔特,每天辛勤的工作着,虽然每天都大汗淋漓,但切斯特始终相信,只要愿意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的。

格尔特这个名字一用就用了30余年,此时的格尔特已有些年老,但他换来的,是这块地区做菜最香、访客最多、生意最火爆的农家乐!这30几年,他没有一次用过“我是音乐家”的名声。

眨眼又是三年,切斯特已是极度虚弱,他并不服老,但他的农家乐因自己无法打理已经暂停营业了。他依偎在自己农家乐的荷花池旁,回忆起了以前的事,回忆起了马里奥,他满腔愁绪,于是写下了一首诗歌《纵享此生》:多客饮我茶,我乐却道人衰。今荷花,此荷叶,请让我纵享这感觉。夕阳西下,晚风我吻尽,是我本该享受,而非不悦,可依傍天涯,怎会无思念。就让我独驾一片荷叶奔赴第二故乡,与君谈笑往事。

他将这首诗寄给了同样已是年迈且虚弱的85岁的马里奥。可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切斯特的第一首诗,也是他的绝笔。写完诗的那个夜晚,那是个寂静的夜,切斯特也安详离世了。而在这之后,游客们才知道格尔特是切斯特,是音乐家,更是一位商人。如果说音乐家是切斯特的第一辉煌时期,那么农家乐就是他的第二辉煌时期。人们以最好的礼仪安葬了他,这就是所谓的“善终”。

收到小诗的马里奥很是欣慰,但又听说他已故去的消息,愁绪迎头,瞬间吐出大血,引发心脏病身亡。

这对永远都见不到的人,就这样再一次成为了大家的话题,切斯特想去看看马里奥没有成功,马里奥的等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可细细回想,难道成功不需要努力吗?见证友情时间不就能给你答案吗?

【篇五:捉蟋蟀】

切斯特用美妙的乐曲声告别了马里奥一家、塔克和哈里,踏上了回家之路。

第二天早上,切斯特从纽约时报广场赶到了康涅狄格州,乘火车的一路上,切斯特非常激动,因为它知道很快就能见到朋友们。切斯特刚回到乡下,就在不远处的树墩下看见了想念已久的朋友,切斯特急切地跑了过去打招呼,朋友们见到切斯特回来了很高兴,过了一会儿,朋友们又陷入了一阵忧愁之中,切斯特见到朋友们忧愁的脸,就问发生了什么事,土拨鼠就告诉了切斯特,原来啊!村里的小白兔洛芙在森林里采集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猎人的陷阱。一群鸭子们对切斯特说,它们亲眼看见了猎人把小白兔洛芙从陷阱里取出来后放进了笼子里,大摇大摆回到了所居住的小屋。一只老母鸡说:“这可真让人担心啊,愿老天保佑洛芙,对了,切斯特你有什么办法能救出洛芙?”切斯特想了想,告诉了大家办法。

晚上,切斯特和几个朋友们来到了猎人的小屋前,切斯特告诉朋友们,不要打草惊蛇,脚步放轻一点。朋友们执行了这番话,可是,小屋的门那么大而且又关了门怎么进呢?眼尖的土拨鼠发现了小屋的窗户没有关,于是,大家就提议用绳子搭在窗子上,一个个地爬上去,切斯特刚爬上窗子,就看见了洛芙在笼子里睡觉,大家蹑手蹑脚地向笼子走去,切斯特叫醒了洛芙,洛芙睁开眼睛隐隐约约地看见了切斯特,开心地大叫了起来,切斯特赶紧让洛芙停下叫声,说:“安静一点,不用把猎人吵醒,由于小兔子洛芙叫得太大声惊醒了猎人,切斯特见情况不妙,就吹起了催眠曲,过了一会了,猎人的打呼声弥漫着小屋。开锁达人丹尔西正用锋利的牙齿把笼子的一个小处咬烂了,把洛芙救了出来,离开猎人的小屋后,大家放松了紧张的心情。

经历过这次事情后,大家的关系显得更融洽了,切斯特还是向往常一样,在黄昏下吹奏着乐曲,朋友们也还跟往常一样,享受着美妙的乐曲,切斯特望着已逐渐泛起了的红云,心中还是无时无刻地想念着在纽约的马里奥一家,塔克和哈里……

【篇六:捉蟋蟀】

第二天早晨,马里奥等人依依不舍地送蟋蟀切斯特到火车站,在分别时,塔克含着泪说:“亲爱的朋友,谢谢你这段时间带给我们的快乐,这段美好的时光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纽约的大门时时刻刻为你敞开,我们永远欢迎你。” 忽然,有一位女员工说:“时间到了,请大家上车。”他们互相挥手告别,这时,蟋蟀迅速跑上火车,难过的哭了起来,毕竟他们相识一场,蟋蟀默默的看着马里奥等人,直到他们的身影再也看不见。

蟋蟀想着想着,就睡着了,过了一天一夜。当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回到了康涅狄格州乡下。许多动物们都来迎接,问蟋蟀这段时间去了哪,突然蟋蟀的肚子叫了起来,兔子说:“这一路这么辛苦,蟋蟀肯定肚子饿了,我去拿一些东西给他吃。”过了一会儿,兔子拿了一大片柳叶递给蟋蟀,蟋蟀边吃边想起了,他在纽约的事情。 蟋蟀情不自禁的留下了泪,伙伴们连忙问:“蟋蟀,你怎么哭了?是不是这柳叶不好吃,不,不是,柳叶很好吃,只是它让我想起了一件事。”蟋蟀难过的说。那你能把你为什么难过向我们倾诉吗?动物们关切地问。 蟋蟀叙述起在纽约的一个晚上蟋蟀在马里奥家,把一张两美元的钞票当作柳叶吃了,最后是塔克帮助了他,另外,马里奥一家也对他非常好,因此他非常想念他们。

动物们说:“既然你在纽约有那么多的好朋友,为什么你还是选择回来呢?” 蟋蟀微笑着说:“这里可比那里自由多了,另外,我也很想念那么。”许多动物说:“让我们一起举行一个晚会,来庆祝 蟋蟀回到家乡。”接着夜晚悄悄的来了,动物们与蟋蟀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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