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丛文库范文大全网!

从此,爱上了你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篇一:从此,爱上了你】

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讨厌看书。因为看书实在是太枯燥了,而且有的书几乎全部都是文字,连一幅图画都没有,看电视那才有意思嘞!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跟妈妈去新华书店。看到一位哥哥正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还时不时地一个人在傻笑。我很好奇,心想:看书有这么好笑吗?于是,我在书架上随时拿了本书,书名叫《西顿的动物故事》。打开书本,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号称“喀伦泡之王”的大灰狼,他是如何凭借他的智谋一次次成功躲过人类给他布下的陷阱。最后,由于他的伴侣被杀害,他才乱了方寸,中了猎人的圈套,最终绝食而亡。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智谋,有思想,不能了小瞧它们,要保护它们。我觉得动物王国很神奇,就让妈妈买了这本书。《西顿的动物故事》还讲了具有深厚亲子之情的泉原狐;异常珍视自由的野马;机智敏感的宾狗……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看书,原来书中有这么多知识、故事。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因为顾老师给我们发了《走进阅读王国》,每周在学校里和同学们比谁看书的“星星”多还能得“你真棒”呢!

看书可以使人收益无穷,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新字,并通过查字典和组词语让我知道这个字的字音和意思。还能让我学到许多成语和好词好句,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告诉你,我看过的书可多哩!有《阁楼里的秘密》、《彩虹鸽》、《吹牛大王历险记》……书本里有许多电视上学不到的知识。我每天做完作业都会看看书,现在已经和书本成了好朋友。

【篇二:从此,爱上了你】

人自从在娘胎中就已经到了世界,但只在诞生时才感到了自然。

当今世界的现状让我感到无地自容。雾霾这个词这些年频繁出现,等同于出现了一个杀人于无形的杀人魔。19世纪,英国的工业科技高速发展,致使大量资源被用,其中包括煤、石油。当时的英国可谓黑烟缭绕,所以人们送给当时英国首都伦敦一个外号——雾都。英国作家狄更斯写过一本书,书名叫《雾都孤儿》。《雾都孤儿》就是以当时的英国为背景的。可如今是什么现状呢?我来告诉你一个事件。2013年英国首相卡梅伦访华,并在微博上做了一个活动,内容如下:

可以自由代的评论一些事情。

有网友发了这么一条微博调佩卡梅伦:哈哈,现在“雾都”的称号让我们拿了,你们是不是很没面子!可以看出中国近几年的情况不容乐观。

还有一件事,一件很小的事,上次我回老家,看到了周围的田地,在大家的想象中田野是一片绿色,一片金黄。不管是什么,只要无污染就对了。可是,我看到的有脏乱,低上飘着塑料袋,什么颜色都有。让我心中的净土被污染了。

我很想说我爱自然,也许有人一辈子也不知道真正的自然是什么样,真正的自然是无污染,无添加,无毒,无害的。天是蓝的,地是绿的,云是白的,花是红的。蜜蜂蝴蝶忙忙碌碌,空气是清新的。不是自然待你不好,而是人们不善待自然。其实自然真的很好,它产出了你需要的东西却不需要回报。

【篇三:从此,爱上了你】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叫小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因为爷爷的书桌,我爱上读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相信大家都知道,我也是一个比较爱好读书的人。

起初,我并不爱好读书,但是我的爸爸、爷爷都是非常爱好读书的人。据我爸爸说,就是因为他经常读书,他的作文常常是满分。

但是呢,我却觉得读书很枯燥无味,所以我几乎从来不怎么读书。

在我的印象中,爷爷总是拿着各种从他的书桌里拿出来的书,在勾满的书上继续勾勾画画。或许正是爷爷这样的做法,让我对他的那些书开始感了兴趣。于是我就经常从书桌中拿出来书来看,我就慢慢的被书中的情节所感染,我也就慢慢地爱上了读书。

在爷爷的实际行动的带动下我慢慢的爱上了读书,爷爷的书桌里的书我至今没有看完,但是书桌里包含的爷爷的那份对读书的执着永远的影响了我,正是这样我才爱上了读书。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获得了快乐,正是爷爷的书桌才让我体会到了读书对我而言的重要,读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四:从此,爱上了你】

爱上一本书,不因书中有黄金屋,不为书中有颜如玉,不求书中有千钟粟,只愿这本书能带给你片刻心灵上的共鸣,让心灵有所收获。

你爱上的这本书可以是意境优美的小品散文,可以是豪情奔放的诗词歌赋,可以是清雅脱俗的文学小说,可以是别具一格的传记史册。无所谓分类,只求这本书能让蒙尘附灰的心灵在书香的洗礼下变得透亮清澈,便足矣。

在一个悠闲的午后,静静的依偎在书店的一角,在茶几上放上一本书、摆上一盏茶。一个人、一本书、一盏茶、一帘梦,便能给予你足够的时间让心灵进行一次沉淀。爱上一本书是容易的,只需放任你的思绪让书带你去探索这本书的故事,你会透过书中的视野去看到你未见过的美好。这时你便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本书。

骤暖忽寒的红尘,总需要一些唯美如诗的故事来装点,那那些离我们有些年代的经典故事唯有透过书来向我们娓娓道来。于是我爱上了一本书,单写“诗”的书。随着手上的这本书,做一回隐居者,遇“悠然见南山”的陶渊明;做一回思乡者,品“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李白;做一回怜惜者,观“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的李清照;做一回感慨者,叹“在你来时,我已飞去”的泰戈尔。你会发现你在陶渊明的“悠然见南山”中收获了一份雅致;在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收获了一份乡愁,在李清照的“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中收获一份惆怅,在泰戈尔的“在你来时,我已飞去”中收获一份感叹。这时,你不必刻意寻找,与你共鸣的那“两首诗”自会来找你,自然,你便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本书。

到底是春风不知心事,流年在朝飞暮卷中走过,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交代,但那些有着不平凡人生的主人翁怎堪在无情的岁月中无名陨落?于是我爱上了一本书,单写“情”的书,随手上的这本书,我领悟了林徽因的“才情”,鲁迅的“豪情”,张爱玲的“爱情”,胡适的“悲情”,关紫兰的“闲情”。在这些“情”中我读懂了原来山和水可以互相交融,日与月也可以毫无瓜葛。红尘陌上,曾邀约好同行的人可以在某个渡口离散,也有一些人在分岔路口出静候你的到来。这时,你会收获到一份似“两个人可以相濡以沫,一个人也可以浮世清欢”的从容淡定,处事不惊。自然,你便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本书。

时令徙迁,浪里沉浮。岁月如洪荒,卷走了陈旧时光的是是非非,徒留下一座装满往事的城。于是我爱上了一本书,单写“城”的书。随手中的这本书,我爱上了有着深深庭院,雕花木窗,还有爬满青苔的老墙,用几枝桃杏点缀的朴素古城,我爱上了有着青墙黛瓦,苏堤亭阁,还有锦瑟潋滟的湖畔,用梅雨荷风修饰的江南水城,我爱上了有着华灯璀璨、舞榭亭台、还有莺歌燕舞的剧场,用万家灯火装扮的繁华都城。你会发现一座原本就韵味天然的城,被秋月春风的情怀滋养,又被诗洒年华的故事填满后变得更加美得惊心动魄,让人心醉于这些承载着岁月涟漪的城。这时,你会收获一城缠绵悱恻的青梅往事。自然,你便会情不自禁的爱上这本书。

那些烟柳浓情的字词,一行行,一叠叠的记着红尘的呓语,载着流年的呢喃。所以爱上了锦词丽句,爱上了红尘故事,爱上了一本书。只是看着又一家书店的关闭,我不禁难过,不知道还有多久的时光,多少机会让我可以在荒乱风尘中做一个淡看落花的闲人,和手中的这本书,一起静看别人的故事……

【篇五:从此,爱上了你】

书本是良方妙药,能治愈。我多庆幸人类发明了文字,五千年的历史,成千上百次的坚持不懈地探究,创造了中国,宏伟磅礴的文墨书香。要真正理解阅读,在书中感受成功人士的来之不易、艰苦卓绝,探索梦难实现的原因,他们却持之以恒地追求,回味古人花费无声的光阴编写巨著。我从此爱上阅读,爱上它光鲜艳丽的表达,优柔寡断的情绪。

第一次接触文字,是在四年级,班级很流行写作,几乎是那种成天喧闹贪玩的男孩子都会提起笔装作若有所思的写文章。那时我喜欢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仍然清楚地记得那本书是从同学借来的,由于书的开头着实吸引我,便一气呵成地看完了,那真是一本优秀的儿童文学。书中的林英子重感情、有勇气、不流俗、思想远见,又爱读书。我倒是很钦佩她的坦率。现在回味起来,心底仍是充实,载满了书中故事的向往。《城南旧事》中的最后一句话是“父亲的花谢了,我也长大了”,这句话让我意味深长,不禁为之浮想联翩。

读《偷莎士比亚的贼》,让我爱上了莎士比亚的语言,我懂得了友谊让一切梦想变为现实: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懂得了无论上帝给你多大的不公平,这都不是借口,海伦凯勒就是奇迹;读《蓝色的海豚湾》,我忍不住对那个小女孩佩服起来,她多么像鲁滨逊一样勇敢啊;读《亡魂鸟》,让我懂得了只要有爱,一切都是未知数;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懂得了你在何方,都不要忘记自己曾经留恋的过得东西,追求过的东西,那些都是童年的美好回忆……阅读,品味书香文墨,书写幸福生活。那些优美的文字,天真的表达,奇妙的想象,新颖的构思,让我流连忘返,永生难忘,充满对阅读的感叹。

我早已感受到了,书中的文字是有温度的,那感觉真是妙不可言。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置身宁静的乡村,月光拨动树枝,那模糊的影子映在地上,书本一页一页地记录着那些失去却又唯美的风景。《听见颜色的女孩》这本书,让我对文学,对阅读,有另外的感受,从此痴心不改。

每当春天到来时,有嫩绿的新芽,桃花、梨花一树树吐绽粉红淡白的娇艳,溪流清澈见底,哗啦啦的流水声浮绕进耳畔。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来一个女孩,她能听见五颜六色的词语,她能听见音乐的色彩,她顽强,聪明的她在别人眼里不显眼,在学校中渺小的如沙粒,她遭受着种种困难,她用一颗普通的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她叫美乐笛,只是坐在粉红色的轮椅上的小女孩,顶着一头短短的卷发,一双充满好奇的灰褐色双眼,可其中一只显得有些不正常,她个子很小,腿细得可怜。美乐笛笑起来的时候有一对深深的酒窝,别人不知道她的独特,上帝创造她的时候,残忍地给她身体上的缺陷,不过幸好,她有足够聪明的头脑与智慧。在她独特的世界里,她能听见各种颜色,甚至过目不忘。她仿佛是一台照相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都能咔嚓一下留住它。美乐笛所听见的那些颜色,一定给她带来了生机与希望,她会更加的执着坚强,她正在找到自己从未发现的内在力量。

从此我爱上了这个美丽的词语——阅读,我感谢阅读,它教会我太多太多了,在我灰色背景下,用前所未有的宣告染上各种颜色,倾听生命的绚烂色彩。从此坚定不移地爱上阅读。

【篇六:从此,爱上了你】

记得第一次乘公交车时是我从农村来这座城市上学时的第一天,那天满怀憧憬的我迫不及待想体验一回乘公交车的乐趣,可没想到,却是在阵阵的催促声中挤上了车,上车后发现那车上根本无我立足之地,拥挤、燥热、嘈杂就是我当时最直接的感受。这对我这个平时就不喜欢热闹的人来说简直是种受罪,我真有种想跳下车的冲动。

随着车的颠簸,站在车箱中的我左摇右晃,胃也在不停地上下翻腾,慢慢的脸上开始出虚汗,并且脸色愈变愈黄。又是一个急刹车,“嗤”的一声那刚上车时吃的东西全被我倾吐在车箱里,全车人的目光齐刷刷朝我看齐。我刚才还煞白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顿时我手忙脚乱起来,要是当时有个地缝我想,我一定会钻进去。就在这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坐在后排的一个脸色微黄,头发乱蓬蓬的中年妇女带着些许微笑急忙朝我走来,口中说着:“姑娘,来,过来,坐我位置上。”我嗫嚅着,心想那些呕吐物怎么办,全车人是不是很瞧不起我,所以带着点初来的陌生与胆怯的我站在原地不动,脸上全是惊恐的表情,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事,二话不说,拿起车上的清洁工具,三下五除二,麻利地将那呕吐物全给清理出了车箱。待收拾完后,向我走来,扶我走了过去。我怀着感激与惭愧的心情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右脸有一颗大青痣,几乎将整个右脸盘覆盖,我惊呆了。

坐下后,她摸着我的头发说:“我女儿也像你这么大了。”说着,便笑了,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带着浅浅的酒窝。此时的我觉得她真的好美,脸上那块痣也成为点缀她的美的标志,乱蓬蓬的头发更使我感到她带给我的暖意。到站了,她带着微笑走下了公交车。突然,我发现她的脚是跛的,可……可怎么可能,她刚刚打扫的时候是那样的利落,丝毫看不出半点跛脚的迹象,我惊呆了……

透过车窗,我看着她缓缓地远去,衬着那蔚蓝的天,碧绿的草,顿时觉得她是那么的美丽,徒然一个天使。

从此,我爱上了乘公交车,渐渐地我觉得乘公交车俨然是一种美事,看着搀扶老人上车美,看着别人让座美,自己让座给别人心中感觉更美,因为每次做好事我都会想起她——“跛脚天使”。我想她的“美”将会影响更多的人并且串成一个美的花环,将这个世界团团环绕。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