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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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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制征文】

四大法律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

以上就是我为大准备的“大餐”了,希望大家喜欢。

【篇二:法制征文】

今天,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在大操场上听“法治报告会”。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懂法、守法,保护好自己,管理好自己,共创和谐社会,和谐校园。

其实,法律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遥不可及,而就在我们身边。不约束自己就会触犯法律,造成严重的后果。

梅山派出所高指导员给我们讲了许多生活中的事例,是为了让我们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不犯类似错误,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事例是:有一次,学生张某把涂了许多老鼠药的冰琪凌放在教室讲台上,另一个同学小宝由于嘴馋,一进教室看见了冰琪凌,就不问来历的吃下去,不久,小宝由于食物中毒导致身亡,而张某也被判了有期徒行十年。十年,十年啊!多么漫长的时间,在这十年中,我们定可以很好地完成学业,而张某却浪费了一去不复返的青春。他最后懊悔地说道:“其实我并不想害死小宝,只是以为他吃了后会拉肚子,觉得很好笑,根本没有想到会弄出人命”。是啊!触犯法律的人有些并不是故意的,但懊悔、自责、痛惜并不能代替残酷的法律,并不能因为一句自责就能让时光倒转。

由此可见,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只有学习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管理好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才能避免触碰法律。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珍惜弥足珍贵的生命,共建和谐社会,共创和谐建国!

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篇三:法制征文】

法国的孟德斯鸠曾说过:“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世界上就是有了法制,才会让世界和谐安宁,法制无处不在,有时人就因为一次的不守法而酿成大祸,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更要守法尊法。

现在社会这么和谐,就是因为有法,才能让我们平平安安的生活,我曾看到一次悲惨的事。放学后,我在马路上看到一辆车撞了一位老奶奶,在老奶奶过马路的时候,一个不守法的人看到红灯仍然开着车一路直行,从而酿成了这场车祸。从小老师就教我们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这些道理,一个不疏忽,就会酿成大错,我们不仅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也要为别人的安全负责。

在社会上,我们不仅自己要守法,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我们自己。未成年人遇到权利受到侵害和危险情况时,如果在学校要向老师寻求保护,如果在社会上要找大人、警察寻求帮助,多动脑筋冷静应对,既不能蛮干也不能遇到危险就惊慌失措,要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我们要做一个守法尊法的好公民。

【篇四:法制征文】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做合格的中学生》。当文明学生,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守法公民,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青少年学会做人的前提。

同学们,虽然你们有了一定的思考意识,但年龄特点导致你们判断是非能力不强,有时容易被人蒙骗利用,或被外面的世界诱惑而分不清谁真正对你好,从而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干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又比较喜欢贪玩贪吃,没钱就爱小偷不摸或敲诈勒索,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MP3等等。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还有极少部分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闲杂人员或被学校开除的上届学生交往密切,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KTV等场所,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再就是部分同学喜欢到网吧和黒网吧上网,一些网吧和黒网吧惟利是图,从而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毒害我们学生,从而导致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同学们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港区初中规章制度。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相关要求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学生。

二、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如果有人对你有敲诈勒索、威吓打人等不法行为时,一定要把情况如实向家长、老师讲,或者及时报警,千万不能听之任之,一声不吭,要学会保护自己。

三、要善交益友、不交坏友。同学们都知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同学们要与正直、诚实守信、能够帮助自己上进的人交朋友,不要与对自己道德品行产生不良影响的人交朋友,要坚决杜绝与校外不良青年的来往。

四、要礼貌待人、胸怀宽阔。平时要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互助,宽容理解;要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以强欺弱,不戏弄他人。要尊敬老师并主动问好。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五、我们青少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不到危险或易诱发犯罪的场合去,如网吧、游戏厅等要克己自律,在家要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诱惑、摒弃其中的糟粕。

六,要遵规守纪、勤奋学习。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的失足。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守法的基础。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人人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我们现在只有从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才能在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后,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篇五:法制征文】

当个“法盲”可不好

孔欣是高中一年级学生,她在学校是一位乖巧的好学生,在家里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她的父母都特别爱她、宠她。她一直饭来张口,钱来伸手。在他们看来,只要孔欣学习好,考个好学校就行。

一天晚上,放学后不久,孔欣父母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一头传来了一个凶恶的声音:“你女儿在我们手里,如果想要她活着,拿10万元来!不许报警!”接着,传来了孔欣的哭声:“妈妈来救我!这里好黑!”妈妈一听,顿时呆住了,女儿被绑架了!爸爸一把夺过电话:“你到底是谁?”电话那头只说把钱放在某处,然后就挂断了。

孔欣平时花钱如流水,每个月都要2000多元,父母开始对她平时花销有所控制,哪知发生了这种事。

孔欣的父母坐立不安,突然发现孔欣的书包扔在了床角,就赶紧翻看女儿的书包,结果翻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的和陌生人说的一模一样,字迹却是孔欣的!

爸爸明白了几分,这时电话响了:“钱准备好了吗?送到……”爸爸突然问:“小欣,是你吗?快回来吧,这可是犯法的,如果公安局进行调查,你就涉嫌敲诈罪,将受到法律制裁。”后来,孔欣回了家,她承认自己是想诈一诈父母,才自编自导了这场闹剧。

孔欣是个聪明的孩子,父母也望女成凤,但差点儿犯了法,因为孔欣在父母的溺爱下,大手大脚惯了,当她的行为受到控制时,她受不了,才发生了这场闹剧。所以青少年要多学习法律常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

同学们,当个“法盲”可不好呀!

【篇六:法制征文】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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