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素来注重通过适合的形式,表达人们内心丰富的情感。遇到重大节日和发生重要事件,多有约定俗成的仪矩。如获得丰收,要欢歌庆贺;遭到灾祸,要祈求神灵保佑。久而久之,就形成许多节庆及礼仪形式,如春节、元宵、中秋、重阳等,几乎每个节日,都有特定的礼俗。
在古代,婚、丧和节庆等活动是作为社会生活中的大事来对待的,其礼仪规定得格外详尽而周密,从服饰、器皿到规格、程序和举止的方位,都有具体的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贵在适宜。
“二程”主张:“奢自文生,文过则为奢,不足则为俭”。仪式的规模在于得当,适当的文饰是必要的,但文饰过当就会造成奢侈浪费,偏离礼规的要求;而过于吝啬,妨碍到仪式的实行也是不得体的。
古人这种见解非常精辟。把握好各种仪式的规模,就必须掌握好适度的原则,要使必要的仪矩同现代文明相结合,相关的活动既隆重其事,又不至于华而不实。如果讲排场,摆阔气,互相攀比,搞到债台高筑,造成巨大浪费,这既不符合我们优良传统,又不符合我们的国情、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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